个人冠名基金旨在打造“全透明”“人人可参与”的慈善募捐活动模式。目前已设立的个人冠名基金的主要用途:助学助教、慈善医疗救助、济困与社区发展、社会关爱、应急援助等。其中,基金名称由设立方和市慈善会协商确定,可以自己的名字或孩子的名字进行冠名,可以在生日等特殊日子设立个人冠名基金,作为一份特殊的有意义的礼物。
在市慈善会设立基金,所有基金的捐赠资金,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享受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现行的政策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公益性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广州市慈善会个人冠名基金是指在市慈善会的基本账户下设立的,以推进慈善公益事业为目的,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的专项资金。基金资金来源于捐赠人组织发动的单位和个人自愿捐款。基金启动资金为:1200元,每年注入资金不低于1200元,基金保底资金为1200元/年。普通人就可以拥有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慈善基金。基金设立人可以指定基金用途,既可以选择市慈善会的项目,也可以设计自己感兴趣的慈善项目,做自己喜欢的慈善,真正做到“你的基金,你做主”。
基金设立方可以直接通过广州市慈善会网站在线申请设立基金。基金设立后,可通过该网站和“广州市慈善会”微信公众号随时查询基金情况,并可通过支付宝、银联在线、微信支付等在线渠道向基金捐赠资金,还可以自定一次捐和月捐计划。
随着设立个人冠名基金的人越来越多,凝聚的草根力量也越来越多,让广州的公益慈善氛围越来越浓郁。不仅要筹集善款,更要用好基金,发挥慈善资金的作用,下一步广州市慈善会将进一步加强冠名基金的工作。
第一准备阶段 :建立基金微信群,加强和基金设立人的沟通,畅通沟通平台。
第二发展阶段 :支持设立人以基金名义对外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最大程度激发设立人在内的爱心人士参与慈善,奉献爱心。
第三运作阶段:按照设立人的意愿合理使用善款,既可以选择市慈善会的项目,也可以设计自己感兴趣的慈善项目(主要用于助学助教、慈善医疗救助、济困与社区发展、社会关爱、应急援助等方向),邀请设立人和义工、志愿者共同探访受助者,搭建捐赠人和受助人之间的爱心桥梁。
第四总结阶段:定期召开基金交流分享会,总结个人冠名基金开展的情况,探讨基金未来发展规划。
广州市慈善会成立于1994年,是由社会各界热心慈善事业的团体或个人志愿组成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是广州市民政局。一直以来,广州市慈善会坚持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秉承“扶贫济困,见难相助”宗旨,积极推动和引领广州地区慈善事业发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筹集慈善资金,25年来筹集捐赠款物超过29亿元,支出约25亿元,组织开展紧急救援、扶贫济困、安老助孤、医疗救助、助学支教等慈善活动,帮助困苦,造福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