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对口支援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7 17:23:00
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18年,我市围绕“关爱贫困人口,助力脱贫攻坚”的活动主题,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涌现出一大批具有社会责任感、乐于奉献的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彰显了广州人民奉献爱心、助人为乐的社会新风尚,有力促进了省市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为进一步弘扬善举,推动社会各界更加深入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为今年我省决战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作出更大贡献,根据《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农扶组〔2019〕13号)、《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扶办〔2019〕47号)、《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粤府办〔2015〕39号)、《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意见》、《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办法(暂行)》《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扶济困办函〔2019〕2号)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今年将开展2018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工作,现就我市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8年度即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在“羊城慈善为民”行动系列和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团体、个人。
二、认定程序
(一)推荐和申报。市协作办负责组织开展广州市申报认定对象的具体工作。各有关单位、各区协作办负责推荐本领域的拟认定对象。企业、团体或个人也可直接向市协作办自荐。
(二)提出入围名单。市协作办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收集、初审、整理,确定候选名单。
(三)审定上报。市协作办将拟认定名单报省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工作办公室进行审定。
三、认定基本标准和依据
参与“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活动的企业、团体和个人,主要依据企业、团体和个人年度捐赠款物数额以及参与“羊城慈善为民”行动系列或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情况。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一年内向全省各地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接收单位捐赠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专项款物(实际到账并用于帮扶我省建档立卡的相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脱贫)人民币(含物资折款)达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授予金杯;1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含500 万元)以上的,授予银杯;500万元以下、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授予铜杯。分年度捐赠款物的,按年度实际到账资金(含物资折款)计算。
四、认定方式
对获得“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的企业、团体和个人,在6月30日举行的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仪式上宣读名单,颁发奖杯和证书,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告。
五、其他要求
开展“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活动是推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推荐工作,认真推荐、严格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可靠。要抓紧时间部署推荐工作,所有申报材料纸质件(含证明材料,各一式四份)务必于2019年5月27日(星期一)17点前送我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接收单位市慈善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10楼1016室,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gzcs@vip.163.com)。
附件:1.2018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申报表
2.推荐名单汇总表
3.2018年度红棉杯申报捐款明细表
附件:红棉杯申报通知.docx
广州市对口支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
(联系人:张洪升;联系电话:83192016、1350708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