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广州市“6·30”助力乡村振兴金穗杯认定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25-05-12 11:13:30
为推动社会各界更加深入参与“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广州市启动2024年度“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金穗杯认定工作。
一、认定对象
二、项目设置
三、认定基本标准和依据
金杯: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向全市捐赠接收单位捐赠“6·30”活动专项款物(实际到账)人民币(含物资折款)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授予金杯;
银杯: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向全市捐赠接收单位捐赠“6·30”活动专项款物(实际到账)人民币(含物资折款)300万元以下、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授予银杯;
铜杯: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向全市捐赠接收单位捐赠“6·30”活动专项款物(实际到账)人民币(含物资折款)100万元以下、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授予铜杯。
分年度捐赠款物的,按2024年度实际到账资金(含物资折款)部分(含物资折款)计算,只授予一次。
四、认定方式及程序
区级“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指定捐赠接收单位会同区级对口帮扶协作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区级申报材料初审,市级“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指定捐赠接收单位负责市级申报材料初审。
整理复审及会议评审。
广州市慈善会负责收集整理市区两级申报材料并予以复审,广州市对口支援协作和帮扶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工商联等单位成立评委会进行评审,提出广州市“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金穗杯候选对象名单。
征求意见及公示。
将拟认定名单征求市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意见并在相关网站公示。
提请审定及公布。
将拟认定名单报广州市对口支援协作和帮扶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公布。
2.2024年以来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群体性事件、严重职业危害、重大舆情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有意向申报的单位请于2025年5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广州市慈善会,需通过电子邮件、纸质材料两种方式同时申报。
广州市6·30”助力乡村振兴金穗杯申报材料.docx(←点击下载)
纸质材料:将附件1、2、3盖章纸质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邮寄到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民政大厦10楼1007房。
电子材料:将附件1、2、3word可编辑版本及盖章扫描版本、其他证明材料同步发邮箱地址:gzcs@vip.163.com。
联系方式:韦小姐,020-33975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