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老兵 帮扶老兵”项目透过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驻穗部队、退役季现场等举办公益募捐筹款活动,募集资源,资助广州市困难退役军人,支持农村退役军人就业和创业培训,实施乡村振兴项目,助力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开展相关走访、慰问、联谊活动,关心关爱烈军属、功臣模范、伤残军人、(现)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相关项目内容具体如下:(1)紧急帮扶和救难。(2)开展走访慰问活动。(3)支持革命老区,助力乡村振兴。(4)开展双拥联谊活动。(5)开展募捐筹款活动。
作为一座具有深厚红色底蕴和改革开放基因的英雄城市,广州是兵源大市、驻军大市,同时也是安置转业退役官兵和随军家属量最大、接收军休人员最多的省会城市,素有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一直以来,广州市委、市政府和驻穗部队聚焦“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三大重任,坚持军政合力、军民同心,在传承中发展、在创新中前行,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广州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
广州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促进会自成立以来紧跟市委市政府部署,积极加强与政府、军队、社会各界和广大退役军人的联系,广泛凝聚社会资源,致力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政策宣传、典型培树、经验推广,助力党委政府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做好有力补充,推动“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落实落地,例如积极响应“学习英模 崇尚英模”关爱老兵活动,先后慰问了战斗英雄隆志勇等一批重点优抚对象,还走访了300多名退役军人,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为他们解决困难、送去温暖;每年的元旦、春节、“八一”等节日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慰问活动;与广州市慈善会合作设立“广州市慈善会红棉老兵帮扶关爱基金”,为有需要的现役、退役军人及其家属提供帮扶支持……
为继续做好拥军优属等相关工作,广州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促进会现计划依托“广州市慈善会红棉老兵帮扶关爱基金”,发起“关爱老兵 帮扶老兵”项目,募集资源,资助广州市困难退役军人,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农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红色传统历史教育资助、贫困地区环境卫生改造、饮用水源改善及抗灾救助等;开展相关的走访、慰问、联谊活动。
时间:2023年12月至2025年12月
(1)紧急帮扶和救难
为遭遇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困难情况的退(现)役军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提供资金帮扶,农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资助。预计帮扶20名困难退(现)役军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资助20名农村退役军人就业或参加创业培训,具体执行根据受助对象申请审核。
(2)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春节、八一、中秋等传统节日,为广州市烈军属、功臣模范、伤残军人、退(现)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代表或家属开展帮难解困、褒扬纪念、荣誉激励、思想辅导、感情联络等慰问活动,给他们送去关爱与帮扶。预计开展走访、慰问活动6场,慰问330名对象。
(3)支持革命老区,助力乡村振兴
对红色传统历史教育、贫困地区环境卫生改造、饮用水源改善及抗灾救助。预计开展4次支持革命老区,助力乡村振兴活动。
(4)开展双拥联谊活动
在“八一”建军节前后与驻穗部队开展联谊活动。预计开展4场双拥联谊活动。
(5)开展募捐筹款活动
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驻穗部队、退役季现场等举办公益募捐筹款活动。预计开展2次募捐活动。
序号 |
支出项目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额(元) |
占总支出比例 |
备注 |
(一)项目执行费用 |
||||||
1 |
困难退(现)役军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帮扶金 |
20人 |
5,000元/人 |
100,000 |
11.11% |
为遭遇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困难情况的退(现)役军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
2 |
农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资助金 |
20人 |
5,000元/人 |
100,000 |
11.11% |
农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资助 |
3 |
慰问活动费用 |
6场 |
5,000元/场 |
30,000 |
3.33% |
用于除慰问品采购外开展慰问活动的相关费用,如背景板制作、宣传材料制作、交通费、媒体费等与活动相关的费用。 |
4 |
慰问活动慰问品、发放慰问金 |
330份 |
1,200元/份 |
396,000 |
44.00% |
用于开展慰问活动过程中发放的各种慰问品、慰问金等与活动相关的费用。 |
5 |
支持革命老区,助力乡村振兴活动费 |
4次 |
20,000元/次 |
80,000 |
8.89% |
对红色传统历史教育、贫困地区环境卫生改造、饮用水源改善及抗灾救助等与活动相关的费用。 |
6 |
开展双拥联谊慰问活动 |
4次 |
30,000元/次 |
120,000 |
13.33% |
在春节、“八一”建军节前后与驻穗部队开展联谊慰问活动费用,如聘请书画家、演员的劳务费、媒体费、工作餐费、交通费、向官兵发放慰问品等与活动相关的费用。 |
小计 |
826,000 |
9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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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捐成本费用 |
||||||
1 |
募捐活动费用 |
2次 |
14500元/次 |
29,000 |
3.22% |
用于开展筹款活动费用,如背景板、宣传材料制作和交通费等与活动机关的费用。 |
2 |
项目管理费 |
1笔 |
45000 |
45,000 |
5.00% |
用于广州市慈善会的活动支出和日常管理 |
小计 |
74,000 |
8.22% |
|
|||
项目预算总计 |
900,000元 |
我会于2002年4月经广州市社会组织局批准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我会主管部门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机关是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本会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与政府、军队、社会各界和广大退役军人的联系,广泛凝聚社会资源,致力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政策宣传、典型培树、经验推广,助力党委政府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做好有力补充,推动“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落实落地。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党和政府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政策,协助市退役军人机关做好《广州双拥》信息采编、双拥和英烈网维护等;
(二)组织开展双拥工作和退役军人工作课题调研,总结推广双拥工作和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先进经验,并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凝聚社会力量,扶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开展科技、文化、法律、健康等拥军活动;
(四)搭建拥军优属和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协助党委政府开展双拥共建和退役军人服务活动;
(五)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帮难解困、褒扬纪念和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思想辅导、感情联络等工作;
(六)加强国内外退役军人工作交流与合作;
(七)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工作;
(八)协助开展英烈史料搜集整理、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退役军人相关事务调解等工作;
(九)开展符合本会宗旨、有益于双拥工作的其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