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广州市慈善会立燃慈善基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2 21:00:00

       根据《广州市慈善会冠名基金管理办法(2023版)》等相关规定,经研究,我会同意从2023年5月31日开始设立“广州市慈善会立燃慈善基金”(以下简称“立燃慈善基金”),有效期为3年。

       立燃慈善基金设立后,基金设立方应当按照《广州市慈善会冠名基金管理办法(2023版)》和基金协议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做好基金管理、使用和信息公开工作,实时报备基金的重大事项。

       特此公告。

 

 

广州市慈善会

2023年6月12日

上一篇:广州市慈善会关于联合募捐项目清理结转和项目资金用途变更的公示

下一篇:大爱羊城!广州市慈善会捐赠50万元,支持广州党建引领城中村治理志愿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