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慈善会关于设立“广州市慈善会轻工公益基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30 20:00:00

根据《广州市慈善会冠名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我会同意从2022年12月29日开始设立“广州市慈善会轻工公益基金”(以下简称“轻工公益基金”),有效期为3年。

 

轻工公益基金设立后,基金设立方应当按照《广州市慈善会冠名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协议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做好基金管理、使用和信息公开工作,实时报备基金的重大事项。

 

 

广州市慈善会

2022年12月30日

上一篇:陕国投•实地集团扶贫济困慈善信托项目清算报告

下一篇:广州市慈善会关于“穗善有爱 同心抗疫” 社会捐赠接收使用情况的公告(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