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区慈善会业务培训班开班 探索慈善会转型创新发展路径
发布时间:2016-10-31 17:24:00

10月26-27日,广州市慈善会组织了50名来自各区民政局、市区慈善会的慈善工作者参加2016年市区慈善会业务培训班。广州市民政局副局长韦锦坚出席并作了动员讲话,他不仅深入剖析了市、区慈善会目前存在的问题,还对市、区慈善会未来发展提出了建议和殷切期望。此次培训邀请了广州市民政局救灾慈善处副主任科员李鑫、中山大学中国慈善研究院执行副院长胡小军博士、广州市公益慈善联合会王先胜会长从不同角度、不同主题进行授课。培训期间市慈善会汪中芳秘书长还主持召开各区慈善会务虚会议,为市区慈善会的一线工作者提供交流沟通的平台,共同探讨下一步慈善工作重点。

广州市民政局救灾慈善处副主任科员李鑫作了主题为“《慈善法》及其配套文件解读”的讲座。目前,国家除了出台了《慈善法》,还为此制定了26个配套文件,为《慈善法》贯彻落实提供全面的制度保障。她分别从慈善组织的认定与登记、如何取得募捐资格、慈善活动的支出、慈善组织的管理费用、个人救助与慈善募捐的区别、公开募捐与定向募捐的区别等21个方面从理论和操作实务上解读了《慈善法》及其配套文件,为市区慈善会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建议。
中山大学中国慈善研究院执行副院长胡小军博士作了主题为“慈善会转型创新与社区慈善发展”的讲座。他从爱佑慈善基金会、美丽中国、创绿家等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慈善品牌的发展谈起,深入浅出地阐释了慈善会转型创新发展的外部条件和机遇,并以顺德区慈善会为案例,为我市市、区慈善会的转型发展提供参考。他提出,要实现慈善会转型创新发展,从技术层面,应大力提升机构的透明度、推动秘书处的社会化和职业化建设,并以“项目专业化”为核心,提升在慈善市场中的竞争力;从战略层面上,首先要确定机构的定位,慈善会是要发展“社区基金会”模式还是发展成为实体慈善服务机构;从体制层面上,慈善会“去行政化”不是要隔断与政府的联系,而是改变行政化的组织模式与运行机制,改革应聚焦于激发慈善活力。

广州市公益慈善联合会王先胜会长作了主题为“以贯彻落实慈善法为契机,努力推动慈善事业改革发展”的讲座。他系统地介绍了广东省慈善立法情况及其对全国慈善立法的贡献,还从《慈善法》配套法规政策、《慈善法》与原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关系等方面切入,就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慈善志愿服务等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