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5-01-07 15:43:00
1月5日上午,广州市民政局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座谈会。市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民政局、广州市公益慈善联合会、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广州市慈善组织社会监督委员会、各慈善组织、捐赠企业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媒体代表80多人参加会议。
中国慈善联合会执行秘书长、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主任彭建梅对《意见》进行了全面解读,深入剖析了《意见》的8大亮点。《意见》是国务院首次印发专门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对于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意见》确立了慈善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明确了突出扶贫济困、坚持改革创新、确保公开透明、强化规范管理等原则,从鼓励和支持开展慈善活动、培育和规范各类慈善组织、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监管、强化对慈善工作的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为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依据。
与会代表就贯彻落实《意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大家一致认为,《意见》的出台十分及时、内容规定十分全面、创新力度大,并建议广州按照《意见》的要求,以民生为出发点,进一步在社会公共服务、社区发展、慈善实业化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
庄悦群局长在座谈会上回顾了近年来广州慈善改革取得的成果。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通过法治推动“慈善回归民间”。颁布实施《广州市募捐条例》,放开了慈善组织公募权,民间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都可以依法公开募捐,从立法上助推和保障了“慈善回归民间”。二是建平台实现慈善资源对接。从2013年开始每年举办广州市慈善项目推介会。两届推介会共有210个慈善组织参与,对接770个慈善项目,累计募集项目捐款7.47亿元,实现了慈善资源有效对接。三是创新机制确保慈善公开透明。广州成立全国首个地区性独立第三方慈善组织社会专业监督机构——广州市慈善组织社会监督委员会;建立了全国第一个以政府名义发布的慈善募捐透明度评价指标体系,对慈善组织募捐活动透明度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在省内率先成立广州市公益慈善联合会,推动慈善行业自治;开通广州慈善信息平台,通过科技创新实现慈善“易监督”。
庄悦群局长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23条举措促进广州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强化扶贫济困功能。一是全力打造扶贫济困精品项目。出台《广州市民政局公益慈善项目资助计划》,重点扶持、精心打造一批解决贫困群众迫切需要的慈善项目。二是切实发挥慈善在救急难中的重要作用。市、区、县级市慈善会全面建立相应的急难救助基金,不分户籍、地域限制,第一时间帮助困难群众。三是全面整合慈善项目资源信息。从困难群众的急需入手,年内开发广州重疾救助信息平台及其手机应用程序。四是完善社会救助和慈善资源之间的对接机制。政府的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包括居民家庭收入核对系统,逐步向有需要的慈善机构、社会服务机构开放,实现资源共享。
(二)进一步培育发展慈善组织。一是全面实施《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积极主动帮助慈善组织解决在登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民政以及工、青、妇、残等部门、街镇要积极帮助解决,优先入驻培育基地。二是加大政府对慈善组织资金支持力度。将出台《广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扶持社会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拟对依法登记成立满1年且不超2年的社会组织,重点是为困难群体服务,体现扶弱济困宗旨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给予3万元的扶持资金,用于办公场地租金、社会服务项目成本以及培训费用等支出。三是全面实施慈善组织等级评估。要求各慈善会、基金会带头申请等级评估,实现慈善组织全面评估目标。
(三)进一步规范慈善募捐管理。一是简化募捐许可备案手续。对《广州市募捐条例》规定实行备案的募捐组织,实行年度项目一次性报备;规定实行许可管理的募捐组织,到期需要延长时限的,只需提交申请书等。二是试行募捐管理二维码认证。对每个慈善组织的每个募捐项目,设置募捐信息二维码,打印在募捐许可备案审批证书上,方便各慈善组织印制在募捐宣传载体上,公众只要扫一扫,便知晓全部募捐信息。三是强化募捐违法违规处罚。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等和不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以慈善名义开展的募捐活动,必须联合具有公募资格的组织进行。对不按《广州市募捐条例》规定开展募捐活动,且拒不改正的,暂停该组织其他慈善项目的募捐审批。四是加大慈善组织募捐能力建设。今年推介会期间,将举办慈善募捐的专题培训,开设系列课程,提升慈善组织募捐能力。
(四)进一步健全慈善生态体系。一是倡导募用分离,支持在款物募集方面有优势的慈善组织募款资助有服务专长的慈善组织运作项目。鼓励各慈善会、公募基金会联合广州地区有一定服务专长、社会认同度、信誉度高的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一起募集善款支持该组织运作项目,逐步构建“资助型、支持型、服务型”分工明确、合作发展的慈善生态格局。二是积极推动区级慈善会转型发展。逐步将区级慈善会打造成为辖区慈善组织集结地、孵化器,发挥辖区慈善事业发展的枢纽作用;明确区级慈善会要将重点放在资助社区慈善事业发展,大力发展立足社区、为社区服务的慈善组织。三是大力培养慈善人才。实施慈善组织人才培优计划,资助培养一批优秀慈善从业人员。四是广泛传播现代慈善文化。坚持每年举办一次慈善思想峰会,出版一本《广州慈善事业发展蓝皮书》,传播广州慈善的“声音”。
(五)进一步创新慈善活动形式。一是不断创新慈善项目推介会。围绕是“社区慈善、人人可为”的主题,举办2015年第三届广州市慈善项目推介会,推动慈善推介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二是积极培育网络和媒体慈善形态。三是探索发展宗教慈善活动。积极发动慈善界参与公益慈善活动,引导宗教界依法设立公益慈善组织。宗教团体可依照相关规定,申请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基金会或者民办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四是全面发展大众慈善活动。举办广州市自行车慈善行、广马慈善跑等大众参与慈善活动。在城乡社区广泛设立社会捐助站,方便居民经常性捐赠和捐赠废旧纺织品等家庭闲置物品。与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等开展合作,在学校、商场、服装门店等广泛设立社会捐助点,定期组织集中性捐赠活动。
(六)进一步完善慈善监督体系。一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今后“广州慈善”微信公众平台,将设立投诉举报专栏,社会公众只需关注微信公众号,发现有违法违规慈善活动,可随时提交投诉举报信息。目前也开通了市民政局投诉受理电话(83178742)、市慈善组织社会监督委员会投诉受理热线(83347173)和市公益慈善联合会投诉受理热线(83361716)。社会公众还可以登录广州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gz.gov.cn)在线提交投诉举报。二是发挥慈监委专业监督和联合会行业自治作用。慈监委要坚持监督和服务并重,切实发挥好第三方专业监督指导权威作用。联合会要研究制定行业标准和行为准则,同时要建立慈善组织信息交流和法律、财务支持服务平台,并引入行业惩戒制度,对违法违规的慈善组织实行劝退和开除会员资格等处理措施。三是加大对重大项目的抽查和社会关注热点的专项检查。对募集资金100万元以上的慈善项目今后将纳入我局重点监督,慈监委也将不定期抽查。对媒体曝光或社会关注的项目,开展行政执法,慈监委也会予以专项监督。四是逐步建立慈善信用记录制度。建立慈善组织、慈善组织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捐赠人、受益人四个主体的信用记录。对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的,由民政等部门依法处理;对捐赠人诺而不捐,受益人挪用、滥用捐款等行为,民政部门也要积极支持权利人依法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慈善信用记录今后将逐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与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相对接,切实净化我市慈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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