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以法治思维深入推动慈善改革
发布时间:2014-12-19 15:44:00
近日,《广州信息》刊登了《广州市以法治思维深入推动慈善改革》,介绍了近年来广州坚持以法治思维深入推动慈善改革的经验做法。全文如下:
近年来,广州市坚持以法治思维深入推动慈善改革,逐步探索出以服务公众为方向、政社协同为路径、激发活力为目标、公开透明为保障的慈善事业发展道路。
一是树立法治理念,推动慈善回归民间。按照“政府搭台、慈善组织运作、社会参与”的思路,举办慈善项目推介会,改变过去政府大包大揽和直接参与慈善募捐的做法,由政府搭建平台给予指导支持,鼓励慈善组织自主参与,以项目带动资金,引导社会各界积极认捐,实现慈善供求有效对接。2013、2014年连续举办两届广州市慈善项目推介会,共有210个慈善组织参与,对接770个慈善项目,累计募集项目捐款7.47亿元。
二是突出立法先行,规范慈善募捐活动。制定实施全国省会城市中首个规范慈善募捐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募捐条例》,明确除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红十字会、慈善会和公募基金会外,公益性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均可以依法公开募捐,推动我市慈善事业从“垄断化行政型慈善”向“市场化服务型慈善”转变。同时,对募捐方案、募捐行为以及严格控制工作成本,强制公开募捐信息等都作出具体规定,实现募捐活动有法可依。自2012年5月1日实施以来,共有139个慈善组织办理1836个慈善项目募捐许可或备案,有效规范了慈善募捐活动。
三是坚持严格执法,保障慈善公开透明。制订全国首个地方性慈善组织募捐透明度评价指标,由政府和社会监督机构合作,围绕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守法性三个方面对慈善组织募捐活动透明度进行评估,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慈善组织募捐透明度评价结果,不断促进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的要求。强化对慈善机构的执法监督,今年以来先后对获得慈善募捐许可或备案资格的18家慈善会、公募基金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7家非公募基金会进行检查,对个别公益性慈善组织存在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引导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慈善事业依法有序健康发展。
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健全慈善监管体系。成立全国首个地区性独立第三方慈善组织社会专业监督机构——广州市慈善组织社会监督委员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会计师、媒体人和知名慈善人士组成,没有现职官员,且全部为志愿性质,体现独立性、民间性、广泛性、专业性和志愿性特征,对广州地区各类慈善组织的慈善募捐活动、慈善资金使用管理、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以及信息公开等情况进行独立监督,为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慈善监管、慈善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咨询意见。在全省率先推动成立广州市公益慈善联合会,推动实现慈善行业自治,逐步构建起以政府依法监管、慈监委社会专业监督、慈联会行业自治的慈善监管体系。
五是创新慈善品牌,弘扬城市慈善文化。举办首届广州市自行车慈善行和广州马拉松“慈善方阵为爱奔跑”活动,融合体育和慈善元素,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扩大慈善文化的社会影响力大。开展“全城益动一元捐”社区微公益活动,推动慈善文化融入社区,走进公众日常生活,成为城市的一种风气、一种态度和一种感召。制作慈善救助信息手册——《广州慈典》,并开发相应的手机应用程序,有效促进慈善项目进生活、贴百姓、接地气。建立广州公益慈善书院,传播现代慈善文化,培养公益慈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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