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慈善会临时救助项目,你知多少?

发布时间:2014-11-07 15:10:00

为了充分发挥慈善在社会救助,特别是临时救助“在救急难”中的作用,帮助社会上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士,广州市慈善会积极拓展临时救助项目。目前,已实施的有“慈善医疗救助项目”、“救急难关爱基金”和“爱蕾行动——困境儿童救助计划”。

【慈善医疗救助项目】

对象范围:广州市户籍人员、正在广州工作并连续交纳两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正在广州就读的外地户籍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因医治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可以申请慈善医疗救助。

救助标准:每一救助对象在一个慈善医疗救助年度内不超过30000元/人。

【救急难关爱基金】

对象范围:(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遭遇突发灾害、意外造成医疗或家庭临时生活困难的人员(包括非本市户籍),可以申请一次性慈善应急救助。

(2)本市户籍因患危重疾病导致家庭困难的,经社会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救助后仍有困难的,可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

救助标准:(1)慈善应急救助标准按申请人在本市共同生活的家庭人数,每人累计发放不超过灾害发生地3个月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或按紧急救治情况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000元的医疗救助金。

(2)一次性临时救助标准,属于一次性临时医疗救助的为3000元以内;因家庭困难无法筹措学费(大中专学费),且无法申请学费减免或助学贷款的,可给予5000元以内的一次性临时学费资助;因家庭困难申请生活困难临时救助的,可给予5000元以内的一次性临时生活救助。

【爱蕾行动——困境儿童救助计划】

对象范围:广州市户籍0-14周岁困境儿童及外来务工家庭困境儿童0-14周岁〔父母正在广州工作,且在广州居住2年(含2年)以上,儿童随父母在广州生活、学习〕可以申请救助。

救助标准: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不超过1万元/年/人,助学金不超过3千元/年/人,生活困难救助金不超过3千元/人/年。同一年度,本救助计划对同一申请人只提供1次资助。

【申请方式】

通过辖区内民间慈善公益机构或直接向广州市慈善会发展部递交材料申请相关救助。

【咨询电话】020-8600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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