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捐赠意愿不明确捐赠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9 17:00:00

       因无法明确捐赠用途或捐赠项目,我会拟遵循汇款备注或附言内容将捐赠资金用于与之相近用途的项目,如无相近用途项目则用于我会“广州慈善基金”中(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如对该处置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广州市慈善会秘书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黄小姐;办公电话:020-83179949;邮箱:gzcs@vip.163.com。

 

附件-捐赠意愿不明确款项清单.xlsx

广州市慈善会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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