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广州市慈善会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基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1 18:03:31
根据《广州市慈善会冠名基金管理办法(2023 版)》等相关规定,经研究,我会同意从2024年3月25日开始设立“广州市慈善会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基金”(以下简称“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基金”),有效期为3年。
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项基金设立后,基金设立方应当按照《广州市慈善会冠名基金管理办法(2023 版)》和基金协议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做好基金管理、使用和信息公开工作,实时报备基金的重大事项。
特此公告。
广州市慈善会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