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慈善会“爱蕾行动”——儿童救助计划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
发布时间:2019-12-10 10:51:00
为规范市慈善会“爱蕾行动”——儿童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 资 助
一、资金来源
(一)慈善会历年助学、助医结余款项;
(二)公众筹款、定向捐赠等;
(三)财政资金。
本项目实行预算制,每年救助金支出原则上控制在150万元以内,每年年初制订年度救助金额,并分解至季度以及月计划,年度救助预算完毕,该年度不再接受新的个案申请。
二、资助对象
(一)“童”学圆梦
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
1.广州户籍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的儿童,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杂费。
2.在广州工作居住1年及以上的来穗人员家庭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的儿童,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杂费。
3. 其他经市慈善会认定因特殊困难而无法缴纳学杂费的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的儿童。
(二)“童”病关爱
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
1.广州户籍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的儿童,因治疗疾病、突发灾害或其它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2.父母在广州工作居住1年及以上的来穗人员家庭的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儿童,因治疗疾病、突发灾害或其它原因需要医疗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3.其他经市慈善会认定有特殊医疗困难的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的儿童。
(三) “童”路相伴
结合市慈善会项目大赛等,资助在广州合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公益慈善机构(包括基金会、公益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自有的优秀儿童类项目,受资助的项目需以在广州生活学习的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全方位开展预防性、补救性、发展性服务。
(四)一对一助学
广州对口扶贫地区或广州市慈善会帮扶的贫困地区困难家庭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儿童。
三、资助标准
(一)“童”学圆梦:5千元/年/人。
(二)“童”病关爱:1万元/年/人。
(三)“童”路相伴:最高不超过5万元/年。
(四)一对一助学计划:最低100元/月/人,至少持续一年。
(五)同一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计划对同一申请对象只提供1次资助。
(六)根据当年爱蕾行动预算,年度救助预算完毕后,该年度不再接受新的个案申请。
(七)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终止救助:
1.申请个案在申请过程中死亡;
2.申请项目已经结项;
3.违规使用救助金;
4.其他不属于本专项基金救助的情形。
经核查,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救助金行为的,追回救助金,给予批评教育;触犯法律法规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资助申请方式
(一)“童”学圆梦、“童”病关爱申请
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儿童由其监护人通过以下方式申请:
1.通过辖区内的公益慈善机构(在广州合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公益慈善机构,包括基金会、公益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向市慈善会申请。
2.通过所在街道社区的社工站向市慈善会申请。
3.直接向市慈善会申请。
(二)“童”路相伴申请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机构通过市慈善会项目大赛,向市慈善会递交项目、活动书面申请材料。
(三)一对一助学计划申请
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儿童,由贫困村或者贫困村对口帮扶单位向市慈善会递交书面申请材料。
五、资助流程
(一)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项目规定方式递交申请材料,相关机构根据项目的细则和标准对个案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个案材料交市慈善会。
申请材料如下:
1.通过市慈善会网站下载的《广州市慈善会爱蕾行动儿童救助申请表》(见附件1)。
2.申请人及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如申请人未办理户口簿、身份证,则提供出生证复印件)。
3.申请医疗救助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医疗费用缴费证明复印件等;申请学费救助需提供在校证明复印件、学杂费缴款通知证明复印件等。
4.来穗人员家庭,需提供监护人居住证明复印件、工作证明复印件。
5.申请人或监护人银行账户资料(包括开户人姓名,开户银行,要具体到支行,银行账号)。
6.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提供以下其中一种即可)
(1)低保或低收入证复印件。
(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或申请人监护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其复印件。
(3)贫困村对口帮扶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4)公益慈善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评估证明。
(5)因情况紧急需要紧急救助但确实无法提供上述一种困难证明材料的个案,由市慈善会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二)由核心合作机构进行评估
市慈善会项目管理部收到个案申请的当天,将申请信息转介给核心合作机构,由核心合作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对个案的家庭情况、困难程度、申请诉求等进行评估后出具评估报告(见附件2),并根据个案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后续服务。
(三)审批、划款
1.市慈善会项目管理部经办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如符合条件,进入复审;如不符合条件,回复申请人,并退回申请材料;
2.市慈善会每周召开救助会议,对救助申请进行复审,议定救助金额是否需要后续跟进服务。
3.复审通过后,经办人员根据会议结果办理款项支付手续。市慈善会财务部收到支付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划出款项。
4.经办人员在财务完成划款的24小时内电话告知求助人,并了解申请人是否存在后续需要。
(四)跟进服务
1.“慈善+社工”,深度个案服务
核心合作机构根据个案需求为其提供深度服务,包括提供至少6次深度追踪服务(如心理辅导、康复建议、医患关系处理、链接资源、个案筹款、效果反馈等),并提交个案服务报告(附件2:个案评估及计划表;附件3:个案服务过程记录表;附件4:个案服务结案表)。市慈善会对核心合作机构的深度跟踪服务进行评估,合格的将给予服务费用支持。
2.“慈善+志愿者”,进行定期探访
市慈善会组建爱蕾行动志愿服务队,会同核心合作机构定期开展志愿服务,包括个案救助前的情况核实、救助中的探访跟进、救助后的回访。
(五)资助监督
1.资助金必须按照指定用途,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截留或改变用途。
2.资助金的管理、使用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审计监督检查。
3.通过市慈善会自由渠道公开项目申请程序、资助标准及资助情况,接收社会监督。
4.项目人员定期对受助人进行满意度调查,若发现实际情况与核心合作机构出具的报告不符,将追回给予核心合作机构的服务费用。
第二部分 参与支持
六、捐赠支持
(一)互联网捐赠支持
爱心人士可通过广州市慈善会官网、广州市慈善会微信公众号,广益联募平台官网、广益联募微信公众号,查找项目“爱蕾行动”,即可进行捐款支持。
1.市慈善会官网:https://www.guangzhoucishan.org.cn/project/Projcontent/show/id/621/
2.广益联募平台官网:https://www.gyufc.org/home/project/detail/id/621.html
3.广州市慈善会微信公众号:
4.广益联募微信公众号
(二)银行转账捐款支持
开户名称:广州市慈善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惠福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709463739999
银行转账时请备注“爱蕾行动”。
(三)现场捐款支持
请前往广州市慈善会(广州市西湖路99号10楼)财务基金部。
(四)捐赠“爱蕾爱心包”支持
1.爱蕾学习包(200元/个)。捐赠一个学习包,可为1名儿童提供学习用品以及辅助学习用品等支持服务。
2.爱蕾关爱包(500元/个)。捐赠一个关爱包,可为1名儿童提供深度服务,由爱蕾行动核心合作机构为该儿童提供陪伴、心理辅导等专业服务。
3.爱蕾月捐包。开通月捐,每月捐赠不低于100元,连续捐赠不低于1年,可结对资助1名贫困地区儿童,帮助其成长。
七、互动支持
在充分尊重捐赠人和受助人意愿的基础上,支持捐赠人与受助人互动,主要方式有:
(一)书信反馈。鼓励受助学生于每个学期结束后以书信形式向捐赠人反馈学习、生活情况。
(二)回访互动。市慈善会联合核心合作机构定期开展项目回访活动,邀请捐赠人家庭参与,现场感受受助人的学习生活环境,加深对受助学生及其家庭的了解。
(三)活动交流。在广州组织开展交流体验活动(如夏、冬令营等),邀请受助儿童及家长来穗与捐赠人家庭交流互动,感受善城文化,开阔视野,丰富课余生活,促进身心健康。
八、志愿服务
有意愿加入爱蕾行动志愿者团队的爱心人士,可联系广州市慈善会(联系电话:020-83525076)进行志愿者登记。市慈善会将为志愿者提供培训,并组织参与爱蕾行动志愿服务。
第三部分 信息公开与传播
九、信息公开
市慈善会每月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等渠道对项目资助情况进行公开,包括资助个案姓名(缺省处理)、资助金额、个案筹款金额、深度服务、每月资助情况数据汇总等。
十、项目传播
深入发掘项目实施过程中捐赠人、受助人、志愿者等感人事例、励志故事、项目成效、志愿服务的精彩瞬间、核心合作机构助人历程等传播素材,通过新闻媒体及自媒体进行广泛传播,不断提升项目的曝光度和知名度。
第四部分 其他
一、市慈善会应对捐赠人和受助人资料保密。如需使用捐赠人和受助人相关资料,须征得其同意。
二、对“爱蕾行动”资助工作有信访、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生效,试行一年,原实施细则自动失效。
四、实施过程中,市慈善会可根据社会需求和资金使用情况酌情对细则进行修订。
五、本实施细则由市慈善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附件:1.广州市慈善会“爱蕾行动”——儿童救助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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